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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书法艺术本源(2)---书法金沙致朱春和(来源:中国书法网)

已有 880 次阅读  2012-12-09 21:56

致朱春和--
先生就中国书法的《传承、创新和流行兼谈书法艺术文化发展现代化前景的展望》,做了精彩的论述。学习了,谢谢。另外,就该文涉及的相关基础问题,与先生交换几点体会。请批评。
1
、关于中国书法的载体问题
先生明确认为汉文字是中国书法艺术的载体之本源,而不是载体。讲得好。
这个问题是中国书法与中华汉文字的一个关系问题,其实是中国书法形式与内容、书法创作与创作对象的一个基本关系问题。先生在明确这个关系的基础上讨论中国书法的诸种问题,线条就清楚了许多。一些书法论文和书法教材都认为汉文字就是中国书法艺术的载体。于是,许多问题往往就说不清楚,甚至推导出不少错误的结论。
去年初,书法金沙在中国书法网〔书法研究〕反复讨论汉文字不是中国书法的载体这个基本问题,但是,当时难于被人理解。说明对中国书法的认识还有一些基本问题需要探讨,建立《中国书法学》还有一些基础内容需要研究。
当代解读书法艺术,应该认真地探讨一些基础问题,其中书法和汉字的关系是一个基本关系,是进一步研究中国书法的基础部分,不能回避,不能含糊,不然很多问题就说不清楚。比如书法艺术的媒介、载体、形式、手段和对象、客观内容、主观内容的关系问题等等。不然就会出现中国书法的一些所谓真空地带、空中楼阁、惶惑不解、晦涩、含混、脱空等等高层次问题。这些正是当代书法研究、书法美学应该实实在在讨论的问题。汉文字是中国书法创作行动和思考的目标,是作品直接导源于的现实事物,或者说书法要表现的真实事物。汉文字不是书法家创造的,不存在于中国书法作品之中。是语言的载体,是写字的载体。
但是,仅仅把中国书法与汉文字的关系理解为源和流的关系还不够,仅仅明确汉文字不是中国书法的载体还不够,还应该进一步明确中国书法的载体是什么。书法金沙提出中国书法的载体是再创作的汉文字,严格说是再创作的汉文字与融合在一起的纸墨等共同体。再创作的汉文字,是书法家创作的,存在于书法作品之中。从艺术形式与内容关系讨论,是中国书法的艺术形式;从艺术创作实践方面讨论,是中国书法创作行动和思考的手段,也是结果;从艺术作品这个角度讨论,是中国书法艺术媒介;从中国书法造型的四层次分解讨论,是中国书法艺术的形式側面(请参考书法金沙《中华毛笔情》等)。所以,不但应该研究再创作汉文字和汉文字之间的联系,还应该把握它们之间的本质区别。不能不涉及中国书法是什么的问题,或者说书法的本质问题。总之,再创作的汉文字这个艺术之形是中国书法艺术的实体、本体。研究中国书法应该围绕这个实体、本体展开。
2
、关于书法的艺术本源
先生讲象形与会意是传统书法的艺术本源“‘象形不象形的象形,是汉字最基本的特点,也是继承与发展传统书法艺术最重要的、最核心的内容和规律。其实,书法金沙理解先生讲的就是书法艺术的创新本质,是再创作的实质。正如先生讲到的笔者认为继承书法艺术的优秀传统,首先必须继承先贤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成果,这些是先贤书法艺术智慧的结晶。
但是,这里涉及书法与汉文字关系的又一个深层次的问题,中华汉文字的造型与中国书法创作的关系问题。中华汉文字是一个伟大的艺术性的创造。然而又不能不看到中国书法创作与中华汉文字创造的区别。所以仅仅看到中华汉文字的造型方法、规律与中国书法创作的手段、理念的源和流的联系,还是不够。对汉文字进行大量研究,中华汉文字的造型方法基本可以归纳为形绘”“意绘两种及其融合运用(参考书法金沙《伟大方块的秘密》),不得不研究汉文字的型义”――中华民族这个主体在怎么样地描绘、合成运用,完美地创造和改变了它们。而中国书法的创作手段虽然与汉文字的造型方法有联系,但是又有本质区别。
书法金沙认为,研究中国书法艺术,不仅仅应该研究书法和造字的联系,不能不探索伟大方块的秘密,提出应该建立专门的《书法汉文字学》的重要性;而更重要地还要研究它们之间的区别在哪里。忽视了这个问题,便没有了中国书法。中国书法创作与中华汉文字造型创造的区别在哪里呢?这是又一个中国书法艺术重要的特殊的关系,独有的关系。如何来表达呢?既要强调两者的深沉联系,又要强调两者的本质区别,于是选择了一个再创作来表示,所以提出中国书法是汉文字的再创作,就是强调或者突显一个再创作关系。可以说,传统中国书法是另一类形、音、义的统一体。
汉文字的演进规律是简易、便捷,约定俗成;汉文字的书写标准是准确、规范、美观;中国书法的创作原则是生动、活泼、标新立异,或者说是继承基础上的一次崭新意义的艺术创新。创新是中国书法创作的本质原则,也是所有艺术创造的本质原则。比如,为此讨论了中国书法再创作点画的有形和无形,再现性和表现性以及书法创作的有法和无法等等。
书法艺术与许多艺术不同,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中国书法有独特而又无与伦比的汉文字内容。这个文字内容不仅仅指的是汉文字的字义,包括汉文字的形、音、义,包括汉文字的型义、字义、文辞意义等等。中国书法与汉字有着特殊的关系,它是书法的客观内容;书法与自己的唯一特殊的创作对象之间,又经历着如此漫长的复杂的相辅相成共同发展的过程,它们之间有一个紧张而又亲密的关系。许慎谆谆告诫我们:解谬误达神旨惜道之味。中华汉文字是一个独特的有生命的文字,它渊于描绘,具有象形性(图画性)、独有性、对应性,还有表意性、人文性和适应性;按照新的说法,这些特性也意味着汉字信息蕴藏量大,示差性强,视觉分辨率高,信息传递率快;不但一般地突破语言音响的时空限制,还突出地具备超越时空的特性(通古今,达四方)等等,这些对书法艺术都是至关重要的。
书法金沙曾经提到:汉文字是中华民族的独特创造,始终守着这个方块,独立世界,别具风格,妙趣神奇,不把它称为艺术品,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有人说得好,中国文字(这里指汉文字)是以简单的驾驭复杂、以空灵的象征具体的中国特征的艺术性的成功;但是,我们从另一个角度去讨论它,我们不得不痛苦地说,汉文字不是艺术品。中华汉文字是一个伟大的创造,当我们说中国书法是汉文字的再创作时,又深深地包含了这一层层意思。
3
、关于中国书法史与中国文字史的关系
先生讲得好:可见中国书法艺术源于无法,变而有法。创新是结于有,起于无,又承于有,变于无。”“继承传统,在于推陈出新。创新更是渐进中继承,继承中的变革。” “数千年书法艺术宝库群芳异彩,美不胜收。书法的每一个创新都记载着中华文明进步的脚步声。可见,研究中国书法的传承、创新、流行和发展前景,不能不涉及中华汉文字字体的演进和中国书法艺术的发展,不能不涉及字体和书体的关系等等。总是涉及到中华汉文字史和中国书法史的关系。
书法艺术是一个历史观念。研究中国书法史,如果不清楚书法与汉字、写字的关系,往往就会混淆文字史和书法史。所以书法金沙认为中国书法史也是一部书法与汉文字、写字的关系史。独立的书法史,不仅应该从微观研究,重视中国书法的艺术媒介、载体、形式側面――“再创作的汉文字与中国书法创作对象或者客观内容之一――“汉文字的关系。而且应该从宏观研究,特别注意考察中国书法史与中华汉文字史的联系和区别:中国文字史是一部不断地从散乱、个性走向统一、规范、符号化的文字演进过程,而中国书法史是一部不断地从统一、规范走向生动、活泼、个性化的艺术创造过程。当然这些如先生所讲,正是深深地根植于中华文明的不断进步和中华文化的不断发展之中。
祝好!
                            书法金沙2005326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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