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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绘画“技法”

1已有 992 次阅读  2014-12-17 19:50   标签学院派  儿童画  情感  绘画  欲望 
艺术是表现的形式,有表现才有(技法)形式的存在,如果只是技法准确、到位、娴熟,或是纯学术上的表现,我们可以另当别论。如果是教学方面而言,纯粹的教授技法往往是扼杀了表现的欲望(老师在教学的时候往往只注重技法知识而忽略每个学生的表现诉求的特点)。技法的知识学会了、掌握了,却不知道自己想要表现什么了,只会表现如同在学校一般,写生、照样,没样就不会画了。所以很多学此专业的学生,画出来的画都是一个样子,比的只能是绘画的技法而已。梵高技法娴熟吗?和安格尔能比吗?但在表现情感上,前者远远高于后者。我们也可以从儿童画中得到启示,不用先学专业技法知识再用绘画形式表达自己想要表现东西,可能表现的不是尽善尽美,但是所谓的尽善尽美的技法又能表现出多少儿童的形象世界呢?从表现上说,有很多是感性的因素,而感性却是突破和创造技法的重要动力,当年梵高的感受要是用安格尔那套繁缛、华丽的学院派技法来表现,那可真是绘画历史上的一个怪胎了。我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表现诉求,怎样掌握适合自己的表现的技法也是有区别的,这样在学习的过程中又更加完善自己对情感、生活的理解与积累,从而在不断的学习实践表现过程中,情感与技法有了有效的结合与弥补,同时在情感上得到更加丰富与积累,所谓的风格、特点、个性都自然而然的彰显出来了,所以我认为,和艺术的起源一样,先有情感上的诉求,才会有艺术(形式)技法存在的理由,在学习过程中,选择适合自己的技法才会表现出本色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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